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定对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于11月17日之前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 系 人: 陈廷正
电 话:0371-64353544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定对拟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于11月17日之前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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