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11月16日(周四)。
详细安排如下: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应检人员于当天早6:50前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平街1号)院内集合,逾期10分钟不到,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联系电话:17603786316、15737829900。
二、体检前资格确认环节
参加体检人员资格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参加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确认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三、体检须知
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此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请携带体检费用现金人民币260元整。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发现冒名顶替者,取消体检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体检前一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避免劳累。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食,适量用水),视力需矫正者请携带眼镜。
4、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
5、做B超时应保持膀胱充盈,以便男性做前列腺、膀胱及女性做子宫、附件等检查。
6、可能已受孕或已怀孕的女性,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拍片,胸透检查及妇科检查。
7、未婚女性不做妇科内检,如有特殊需要请本人签字。
8、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9、考生对检查结论有异议的,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检查结论以复检为准。
10、体检结果及其他有关事项在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2017年11月14日
本文来源于 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原文地址:http://www.kfrsks.com/article/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