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拟录用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到拟选报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详情见《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按照以上规定,现将周口市及鹿邑县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核减、取消的拟录用职位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联系电话:0394-8273801。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鹿邑县委组织部 鹿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