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详见《2013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政务中心招聘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 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省人社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发布。发布日期2013年7月26日至8月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29日-8月8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www.ha.hrss.gov.cn下载、填写《2013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政务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省人社厅人事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rstrsc69690032@sina.com)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省人社厅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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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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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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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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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殿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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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96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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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c5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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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书,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自荐材料等。
凡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并由省人社厅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计算机岗位在面试中要加试实操(实操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由省人社厅人事处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的当天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人社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经省人社厅人事处审核后,按招聘程序,报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审核备案,并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由省人社厅人事处、纪检监察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等部门组成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省人社厅人事处 0371-69690030 监督电话:省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055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7月 26日
附件1:
注:年龄计算日期为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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