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驻马店市驿城区、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55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驿城区136名。其中男性124名,女性12名。
(二)经济开发区119名。其中男性108名,女性1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下(2000年9月30日至1978年9月30日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2000年9月30日至1983年9月30日出生),具有驻马店市(区)及所辖各县常住户口的公民;
(二)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有省级以上颁发的武术、体育、文艺和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专业特长人员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四)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有下列6种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强制戒毒的;3、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现在辅警岗位的;6、直系或对自己成长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瘢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驿城区人才交流中心(乐山大道大华市场西门往南。电话:2906885、2980309)。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洪河大道开发区电商大楼,电话:2681135 )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军人退役(退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2018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
(三)本人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6张。
五、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六、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退役军人加5分;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5、3、2分。立功以最高等级,只记一次。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能测试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X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
八、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进行。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并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因各种原因缺编的人员,由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
十三、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合格的人员,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
十四、保障和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服装、装备配备等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700元(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三)警务辅助人员当年业绩突出,次年续签合同后,其工资的增资幅度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增资幅度。
十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