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必须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报考专业类别参照《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本科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河南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四)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在登封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干部,以下简称“三类学生”,不限年龄);
(五)郑州市户籍(“三类学生”不限户籍);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及特别提示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1月12日。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371-62831802 0371-62881829
报名时需携带:
1、毕业证;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已过自主择业期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合同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
6、每人交考务费60元。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函,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的证明、服务基层证明提交原件外,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者、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出具的相关服务证书及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特别提示
1、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其中招聘岗位人数或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4)。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要做出诚信承诺。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上述五种服务基层期满后未超过三年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素能测评
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程电子监控下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基础知识(含申论),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毕业证等)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申论)、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含申论)×50%+职业能力测试×5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为1人、2人和3人以上的,分别按1:3、1:2和1:1.5的比例核定面试人数。如果按招聘岗位比例确定的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素能测评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登封市政府网站、登封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根据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人、2人和3人以上的,分别按招聘人数的1:2、1:1.5和1: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确定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根据岗位类别在面试人员中按素能测评成绩依次递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二)根据素能测评成绩和体检结论,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聘用
(一)根据素能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如果招聘岗位名额末位,出现素能测评成绩并列的,属在登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学生”,可优先聘用;同为“三类学生”的,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同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否则,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后,再确定拟公示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登封市政府网站和登封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素能测评成绩、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登封市政府网、登封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登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登封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