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126名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周六)上午7:00前集合完毕;
2.面试地点: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三)面试确认
面试人员2019年11月29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行政楼1405室进行面试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者须知》。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校进行面试确认,不能由他人代领。有工作单位的,同时需携带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截止11月29日下午17:30,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参考教材等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前三天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面试其他事项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所在面试场次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面试最终成绩计算,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影响招聘结果,则现场进行加试,加试不影响原有人员成绩排名。
为确保面试公平、公正,面试工作将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本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工作的每一项环节都将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二、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予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学院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市人社、编制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cevc.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4、监督电话:0374-3189970 咨询电话:0374-3189952
附件: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第二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6日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参加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筹备)》、《许昌市关于参加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实施方案》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通过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126名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周六)上午7:00前集合完毕;
2.面试地点: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三)面试确认
面试人员2019年11月29日(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行政楼1405室进行面试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者须知》。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校进行面试确认,不能由他人代领。有工作单位的,同时需携带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截止11月29日下午17:30,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参考教材等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前三天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面试其他事项
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所在面试场次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面试最终成绩计算,若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影响招聘结果,则现场进行加试,加试不影响原有人员成绩排名。
为确保面试公平、公正,面试工作将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本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工作的每一项环节都将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结束后向考生宣布。
二、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予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学院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学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市人社、编制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若因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cevc.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4、监督电话:0374-3189970 咨询电话:0374-318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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