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面向全省范围内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招聘45名;面向在本县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的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若专业分类报名数额达不到1:5的招聘比例,将适当调整专业招聘计划。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印发招聘通知,同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发布简章。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71-62181883。
4、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按照职位专业要求,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村干部持组织部门服务证明、"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高校毕业生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有关表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岗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
成绩公示:2012年10月22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党校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2012年10月29日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在县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时间:2012年11月1日
考察时间:2012年11月2日-11月8日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其中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到乡镇工作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全省范围内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招聘45名;面向在本县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的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若专业分类报名数额达不到1:5的招聘比例,将适当调整专业招聘计划。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印发招聘通知,同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发布简章。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2012年10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371-62181883。
4、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按照职位专业要求,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生村干部持组织部门服务证明、"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高校毕业生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有关表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岗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9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
成绩公示:2012年10月22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党校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2012年10月29日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在县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时间:2012年11月1日
考察时间:2012年11月2日-11月8日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其中无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到乡镇工作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