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驻马店市信访接待中心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其中含汽车驾驶员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
1、所招聘人员(不含汽车驾驶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3年以上工作经历,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应聘汽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应是复员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驻马店市(含县区)户籍、中共党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C1以上车辆驾驶执照,安全驾驶3年以上,近2年无严重违章和交通事故记录,掌握检修和处理各种小故障的技术,并能适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年度考核确定有不称职等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统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在天中晚报、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2日至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市委群工部(市信访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2600508、2600509
3、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驻马店市信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6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报考驾驶员需再携带驾驶证、退伍证等),并交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一份,交报名费30元。
5、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不足1:5的,需相应核减聘用人数。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统一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招聘驾驶员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上机考试)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制。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按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公布的时间,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以及仪态仪表等。
招聘驾驶员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或考察的人员。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拟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
(五)审核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