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平顶山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男性,退役士兵,身高须在170cm(含)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其它不适宜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0时至5月13日24时共3天,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退伍证扫描或拍照后的电子照片连同填写完整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打包,以“本人姓名加手机号”命名后发送至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箱(pdszyrl@163.com)。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
(3)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初审人员的纸质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待体能测评时交工作人员。
(二)体能测评
1、时间和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3、体能测评后,成绩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布)。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统一组织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四)体检
1、时间及地点: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2、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达不到1:1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实施。因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参加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通过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六)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平顶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进行工作。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可以续聘。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扣除社保后的实发工资),社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和社保以后每年递增。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平顶山市公安局和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统一公布。
平顶山市公安局微信平台:“平安平顶山”微信(微信号:papdswx)。
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平顶山中业人力”微信(微信号:pdszyrl)。
咨询电话:17803750007、16637551058(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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