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和律师。
各使用单位选聘名额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
3、近3年未受到处分;
4、熟悉政府工作,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6、使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担任其他单位顾问的,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3、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对拟选服务领域工作熟悉,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及实务处理能力;
5、使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愿的律师可自行组成跨律师事务所联合服务团队分领域报名,但必须确定对合同权利义务负总责的主办律师;鼓励注册地在登封区域内、区域外的律师广泛合作,优化服务结构;鼓励邀请知名专家,作为专家顾问提供业务指导。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登封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2),针对性提供对拟选服务单位政策法律体系专业水准、实务操作熟悉程度的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fsflgw@126.com,纸质版送至登封市司法局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科,联系电话:0371-62811308。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员及郑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必须通过所属律师协会报名,具体报名方式以各律师协会下发通知为准。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起至8月27日止。
(二)资格初审。登封市司法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专家或律师均作为拟选聘对象进入评审程序。初审时间:2020年8月28日起至9月4日止。
(三)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使用单位按照评分规则对入围专家或律师进行综合评定、自主比对、筛选;入围专家或律师应根据选聘单位的通知参加洽谈等活动,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登封市司法局根据评审需要组织法律顾问风采展示,拟选聘对象应当参加。评审时间:2020年9月5日起至9月12日止。
(四)公示。对拟选聘的法律顾问,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履行聘任手续。公示期满3日内,由各使用单位与选聘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四、服务期限
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应控制在3年以内,且第2、第3服务年度合同的履行,应以登封市司法局组织的对上一合同年度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为基础。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我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质量,专家和律师担任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每人不得接受超过5个单位的聘请。
(二)受聘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的律师,应接受市政府统筹调配使用、考核评价及对应处理、于每半个服务年度届满前1个月内提供履职报告等、同时应接受登封市司法局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统筹安排。
(三)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报名申请表中提出意见,加盖印章。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者同意报名资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附件1:登封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需求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登封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附件下载)
登封市司法局
来源:http://www.dengfeng.gov.cn/sitesources/dfszf/page_pc/zwgk/gg/articlefb63f468ce7b4e2284f95be624871a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