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内乡县卫健系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6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10家,乡镇卫生院16家,此次参与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是内乡县人民医院、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内乡县中医院、内乡县妇幼保健院、内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乡县卫生中等职业学校及13家乡镇卫生院。内乡县人民医院、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学校及湍东镇、城关镇卫生院在中心城区,赤眉镇、王店镇、赵店乡、大桥乡卫生院距县城约20公里,七里坪乡、桃溪镇、夏馆镇、瓦亭镇、师岗镇、余关镇、马山口镇卫生院距县城30公里以上。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高等教育医学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5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0年内乡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网上下载表格填报个人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内乡政府网或内乡亲民网填报打印《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采集照片。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15日
报名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内乡县大成路50号)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18日上午8:00-12:00,本人凭身份证在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一份),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考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
5、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年度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科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环节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信息发布。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内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内乡县亲民网站、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7-65329189
附件1:内乡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