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5名。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河南实达国际人力资源合作有限公司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等岗位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2.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23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2日之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掌握计算机录入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派遣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公;
2、报名地点:河南实达国际人力资源合作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州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咨询电话:0370-3259018张娜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合符招聘条件即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审查现场进行。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计算机录入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速录考试的形式分为听打和看打,计分实行达标制,即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的,视为满分100分。
2、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按照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商丘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
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素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综合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河南实达国际人力资源合作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
试用期月工资按照商丘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工资为23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二)社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为书记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和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三)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将通过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务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商丘天平之声”进行发布,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
(四)以上公告内容由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实达国际人力资源合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