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10、2011、2012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等见推荐。
三、应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学历及以下,年龄在26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3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地质事业,有较高的理论、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五)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十年内不得调出,主要工作是野外地质勘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单位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
(二)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2年元月9日-元月17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鑫仕麟商务酒店(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向南第一个路口向西50米路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推荐。
2、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有色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
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统一编号,用人单位组织发放。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员的比为3: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
2、面试: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网站进行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核与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2、考核:考核工作由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局属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3、公示:对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371-68101820监督电话:0371-69690289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1、招聘职位及应聘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