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100名文职雇员系公安系统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公安警察身份,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权。所从事岗位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等辅助性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程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每年一审查),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岗位工资,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按合同约定予以解聘,停发工资,停缴社会保险。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文职雇员人数为10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40名。岗位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1.技术保障类:计算机操作维护、信息网络管理、通信;
2.辅助管理类:文秘(含文秘、中文、新闻、宣传专业);
3.行政事务类:视频监控、城市交通协管。
四、招聘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志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工作。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管理职位,优先录用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和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文秘、中文、新闻、宣传、视频监控、档案资料管理职位,优先录用相关专业及公安院校毕业生;城市交通协管职位可适当录用优秀复退伍军人。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法守纪,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⑦参加邪教组织的;
⑧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1.宣传动员:在2011年11月30日前,在固始电视台、固始网等媒体公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4日。
②报名地点:固始县公安局政治部(910室)。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到公安局报名,报名费、考务费每人共计150元。
4.2011年12月9日至11日在公安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376—4656026
5.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及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加分项目。报考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管理职位的考生,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的加0.5分,通过二级考试的加1分,通过三级考试的加1.5分,通过四级考试的加2分;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包括加分),按照拟招聘总职位数分男女性别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7.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总职位数分男女性别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8.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对考生情况进行考察。
七、录用
1.招聘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对于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考生,参照个人志愿确定具体职位,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固始县公安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