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有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3张(201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博爱县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应于2011年5月1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答辩和现场演练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按职位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另行收取)。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的重要环节将在博爱县政府网站公布。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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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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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支
形式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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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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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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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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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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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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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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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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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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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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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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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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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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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及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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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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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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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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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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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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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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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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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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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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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日制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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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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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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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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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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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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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
|
5
|
年龄30周岁以下
|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
|
2
|
全供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法律
|
1
|
年龄30周岁以下
|
文秘
|
1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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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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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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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