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3、报考卫生系统拟聘职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具有全日制本科起点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的研究生免于笔试,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且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报考职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职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4)、学历: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
(5)、所学专业和报考职位要求对口或相近。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6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98名,乡镇卫生院68名。具体招聘职位请查看《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职位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会议室(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500米路南)。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100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全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职称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1年 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 证明。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公开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 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职位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县急需稀缺人才的职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7、报名者于2011年5月5日——5月6日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采用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卫生系统招聘的非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等内容。
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考生参加笔试时只能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
(3)加分规定: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本省统一招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认定合格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1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免于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考核,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5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职位按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学习表现。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报考职位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必须承诺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并签定承诺协议,否则不予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并分配到相应招聘单位。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4)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中心自主择业。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3、报考卫生系统拟聘职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具有全日制本科起点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以上毕业的研究生免于笔试,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且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报考职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招聘职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4)、学历: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
(5)、所学专业和报考职位要求对口或相近。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6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98名,乡镇卫生院68名。具体招聘职位请查看《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职位一览表》。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会议室(息县城关镇息州大道五一水库东500米路南)。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100元。
4、报名办法:凡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全国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职称证和报考职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2011年 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报名采取现场采集照片,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 证明。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公开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 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职位的,退还所交费用。对我县急需稀缺人才的职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7、报名者于2011年5月5日——5月6日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采用一张综合试卷,满分100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卫生系统招聘的非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等内容。
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考生参加笔试时只能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
(3)加分规定: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本省统一招募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认定合格者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2011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
免于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考核,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5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分职位按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主要是查阅考生档案及了解考生工作或学习表现。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分报考职位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必须承诺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并签定承诺协议,否则不予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并分配到相应招聘单位。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签定聘用合同。所有招聘人员,全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4)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按时转正定级,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人才中心自主择业。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上公 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 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上公 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 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下载:
2011年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拟聘职位一览表.xls
2011事业单位公开报名表.doc
2011事业单位公开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