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专业要求、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性别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研究生2人、本科生30人、专科生33人,共计65人。
(一)县级四家医院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2人、本科生30人,共计32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麻醉学、中医骨伤科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中药学、护理学、医学信息管理。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生33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针灸推拿、眼视光技术。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具有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近两年内曾参加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聘用规定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县龙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5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5-7068031。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郏县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8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采取网上认证的办法,当场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三)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医学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场。笔试成绩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需核减招聘岗位,临床医学、中医学研究生岗位不设比例要求。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研究生岗位及报考本科或大专岗位的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专岗位的本科生,可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郏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试用合格取得正式聘用资格人员按政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在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方面均受限制,并需退回相关补助经费、缴纳违约金。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而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者应及时关注郏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等。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郏县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兆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怡(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俊峰(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应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彦锋(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昊龙(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赵志伟(县委编办主任)
范宗锋(县财政局局长)
马 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利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智慧(县医疗健康集团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张利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亚芳、张俊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八、纪律要求
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发现违反相关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75—5172007。
附件:1.郏县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县直医院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