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鲁山县万通驾驶员培训学校评估认 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经培训机构申请、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考察评估,同意鲁山县万通驾驶员培训学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开设专业为A类汽车驾驶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1月11日—11月18日,凡对评估认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科反映。
联系电话:2978883,
电子信箱:pdsnmg@126.com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