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方案规定,现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17:30。
地点:郑州市解放军测绘学院军测宾馆(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金水河桥旁进)。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
(三)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材料(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和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四)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
三、注意事项
(一)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符合免笔试条件人员需要同时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