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参加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书记员)职位应聘的考生综合成绩予以公示,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位应聘的考生综合成绩
按照《公告》要求,应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详见附表一,前15名考生进入体检。
二、参加书记员职位应聘的考生综合成绩
按照《公告》要求,应聘书记员的考试实行百分制,测试(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与面试各占50分,综合成绩详见附表二,前10名考生进入体检。
三、体检有关事项
1、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8月5日早上7:30准时到巩义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集合,8:00前集中安排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空腹、包括服药等;其它注意事项遵医嘱。
3、自备体检费200元。
4、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联系不上又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附表一.xls
2、附表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