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郑州轻工业学院(Zheng 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是河南省重点建设高校。从1977年建校至上世纪末,学校为中央部属本科院校;1998年转为中央和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201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签约共建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教、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专业优势突出。现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现有1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3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传统优势学科实力雄厚。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纪委、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博士研究生、11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大纲详见:河南人事考试网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博士岗位者需为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本人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本专业公认的重要学术期刊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1篇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6.应聘硕士岗位者需为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2016年7月前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郑州轻工业学院(网址(http://www.zzuli.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9,进入“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志愿。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处会同招聘专业所属单位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尚未取得博士双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荆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556503。
(三)考试
考试在省人社厅、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的限制。报考博士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1.笔试。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师德师风和形势政策有关内容,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提问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课件制作水平等。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3556503(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3556903(学校纪委、监察处)
二O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