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河南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和《中共汤阴县委关于印发<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方案>的通知》(汤发〔2015〕15号)的相关要求,经安阳汤阴县委、安阳汤阴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安阳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及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截至2016年12月12日仍在岗的汤阴县大学生村干部。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件2《2016年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2月7日。
根据汤阴县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考试考察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中国汤阴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事股。
3、报名方法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式2份;乡镇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岗证明原件2份;如实填写《2016年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表格自行下载填写)一式2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现场缴纳考务费30元。
6、报名结束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1.5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2月16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其所缴纳的考务费。
7、准考证领取:应聘者于2016年12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信息一致,如有错误,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予以纠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由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中国汤阴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
1、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选聘为大学生村干部时间早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选聘时间相同,以国家承认学历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如学历相同,则一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对象并列的,按(四)项第一款方式确定。
3、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并征求纪检、信访、综治等部门的意见。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按(四)项第一款方式确定。
(六)公示
按照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汤阴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如有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按(四)项第一款方式确定。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大学生村干部身份自动取消。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中国汤阴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招聘方案由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208911。
安阳汤阴县面向大学生村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