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地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及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人事代理岗位,计划招聘护理岗位60人。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道德高尚;
3、有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1、2013—2016年毕业生;
2、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2、护理或助产专业;
3、取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应届生除外)。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7日至9日(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身份证、大学毕业证、高中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成绩合格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姓名)。
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数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按拟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联系电话:
医院人事科0372-5958570
监督电话:
市卫计委监察室0393-6661529
医院纪检监察室0372-51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