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及市所属医院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医疗等专业共计115人,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1986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有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顶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5张,本人签字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12月1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平顶山市中医院门诊楼5楼大会议室,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西4号院
五、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更新内容。
1、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临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成绩: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此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坚持“五公开”制度: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考试结果、公开咨询电话、公开监督电话。
报名电话: 0375—2972601
咨询电话: 0375—7667925
监督电话: 0375—7667953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