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漯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人员:
用人单位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110202 |
王辉 |
30612010619 |
53.67 |
79.2 |
132.87 |
1 |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
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近期不要外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务必按电话通知的时间要求准时到市人社局人才市场门前集合,逾期未到,即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前,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体能测评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因有心脏病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选择是否参加,自愿放弃的,经本人签字确认,按规定取消体检资格,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考生年龄超过30周岁的在测评前应主动说明。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对测评结果不合格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要进行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考官、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4、体能测评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