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8、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5.申报专职辅导员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专职教师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处在禁考期内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思想政治专职辅导员 |
24 |
专业不限 |
2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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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政课专职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研究 |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近现代史 |
|
1 |
政治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关系 |
|
健康与社会研究中心科研人员 |
1 |
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
护理学院专任教师 |
3 |
护理学、临床医学 |
管理学院专任教师 |
1 |
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1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
1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
健康中原研究院科研助理 |
2 |
公共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预防医学 |
外语学院专任教师 |
1 |
英语翻译-笔译、口译 |
体育学院专任教师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 |
1 |
体育教育训练学-健美操、跆拳道、空手道 |
|
宣传部网媒管理人员 |
1 |
管理类相关专业 |
校长办公室管理人员 |
1 |
法学相关专业 |
1 |
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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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研招人员 |
1 |
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 |
财务处财会人员 |
2 |
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
审计处审计人员 |
1 |
审计、会计及工商管理相近专业 |
基建处基建管理人员 |
1 |
土木类、建筑类相关专业 |
图书馆图书管理人员 |
1 |
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
(四)特殊情况招聘方法
1.为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结构水平,本次招聘辅导员采取男女比例1:1分别排名、分别聘用的方式;
2.应聘辅导员岗位,具有医学、心理学、英语及相关专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3.辅导员招聘中的心理学相关专业招聘名额可以用于不限专业;
4.应聘体育学院专任教师,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排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新乡医学院官网(http://www.xxm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我校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通知,按要求做好相关事宜(若本人未能及时阅读相关通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位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https://sbo9bzj44z.jiandaoyun.com/f/5d5a56615ca9310dea0874bf 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个人报名信息,查询端口:https://link.jiandaoyun.com/q/5d5a56615ca9310dea0874bf。
3.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按3:1进行。
面试方式可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排名方式按总成绩排名,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制方式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反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震 潘翠云
咨询电话:0373-3029163(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