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县各单位考调行政身份工作人员10名,面向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考调政法专项身份工作人员8名,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10名。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在编在岗、中共党员、干部身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参加考调行政、政法专项身份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8.考调人员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者需要任职回避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在编教师、医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16日,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或县直派驻纪检组组长收集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3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5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统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扶沟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有关人员组成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19年12月2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试用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报考岗位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试用期3个月。
六、调入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8名录取的政法专项身份工作人员,待政法专项编制调整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调人数。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394—6226800,0394—6236939。
八、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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