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许昌市市直超编事业单位中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21房间。
(三)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携带:
1、由本人填写的《许昌市201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考者可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单位编制册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六)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2019年12月3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22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216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2020年1月4日9:00至11:00。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有违纪行为或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axc.hrss.gov.cn/)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hrs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haxc.hr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咨询电话:0374-2337026
监督电话:0374-2122600
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