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3名,其中辅警10名(男性8人,女性2人),司法调解员3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辅警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管理;
2、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2月28日至198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矫正视力放宽至4.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二)招聘司法调解员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女性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1995年2月28日至1960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男性在25周岁至65周岁之间(1995年2月28日至195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案书写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5、为人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
6、长期、稳定居住于本辖区。
以下人员可适量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的退休教师;
4、具有乡(街道)、村(居)等基层工作经历的退休干部、村组干部;
5、系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复退军人;
6、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干部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或有失信情形的;
4、其它不良行为不适合从事辅警和司法调解员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早上8:00—2月28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灵宝法院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或《灵宝法院招聘司法调解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lbf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相关证明扫描件及及本人电子照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全部面试结束后,确定面试成绩。
2.报考辅警岗位人员,需增加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根据报名情况决定。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六、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政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与灵宝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灵宝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其现实表现,考虑是否续聘,受聘人员服从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七、薪资及待遇
聘用辅警和司法调解员属劳务派遣用工,待遇:工资每月1900元(含五险的个人部分),灵宝市人民法院负责缴纳五项保险单位应承担的部分。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灵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负责解释。联系人:1513816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