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考生须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进入面试区域的考生,请勿高声喧哗,严禁携带手机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2. 面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佩戴口罩,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审核考生与身份证是否相符,组织考生签到,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保存。
3. 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面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请考生注意遵守考试纪律。
三、面试时间、地点
请考生务必于2020年4月18日早上7:00前,到达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魏都区魏文路与前进路交叉口)西门外集合,参加面试。
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今后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不一致,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录信息,均通过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网址:http://xczy.hncourt.gov.cn/)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因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造成的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374-292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