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硕士应往届毕业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不含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专升本的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具体引进计划详见本公告后附的《瀍河回族区2020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必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用的学历学位;
4、“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瀍河回族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中共瀍河回族区委的领导下,由瀍河回族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http://apply.lyhero.com/59/login.aspx按要求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在400k以内。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参加面试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考所用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一致。
2、资格初审。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4日17:0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不需要缴纳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引进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确认和面试
1、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瀍河回族区2020年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2020年7月31日前可以取得“双证”的证明,并提供全套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6月19日(8:30—18:00),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231号瀍河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表,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疫情期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若出现特殊情况,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面试资格确认结果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政治面貌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参加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2、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拟引进人员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承诺书》,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研究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瀍河回族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报请瀍河回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具体分配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和管理
1、引进人员均安排在瀍河回族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3、在瀍河工作期间,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一同来瀍河工作的,由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工作性质协调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安排工作。
4、引进人员的子女可在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5、为引进人员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系。
6、每年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
7、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安排公租房居住。
8、引进人员纳入瀍河回族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引进人才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引进人才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信息发布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瀍河回族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994866
监督电话:0379—635123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