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须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50名,具体引进计划和岗位详见《汝阳县2020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以及其他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在汝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23日至7月10日)
本次招录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六点(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方式及要求:登陆汝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ry.gov.cn)或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www.ryrsj.com),下载《汝阳县2020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并发送至汝阳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邮箱(ryrcyj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具体专业+姓名”。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2020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资格。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核对报考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2020年7月31日前可以取得“双证”的证明,并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提交纸质报名表(2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汝阳籍考生提前三天完成资格复审。未提交报名材料原件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
(三)面试(2020年7月21日至8月5日)
本次招录工作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持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引进人数1:1.5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需签定《汝阳县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服务协议书》。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跟进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在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由县委编制、人社、财政、社保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所有录用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不能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引进研究生人才使用县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
(二)引进研究生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7万元)。
(三)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在汝服务期满的研究生,可以参与县拔尖人才评选,按程序评选入围的,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四)实行“一卡通”服务。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制作发放“研究生人才一卡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①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④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⑤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五)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六)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七)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六、管理措施
引进研究生人才在汝阳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内,引进研究生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本县,若擅自离开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杨志斌(汝阳县司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