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
(一)具有汤阴县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二、招聘岗位
岗位一:协管员1人
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女:年龄在40周岁至49周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8月14日至1984年8月14日期间)
男:年龄在50周岁至59周岁(出生日期在1965年8月14日至1974年8月14日期间)
5.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岗位二:乡镇协管员1人(工作地点:城关镇)
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女:年龄在40周岁至49周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8月14日至1984年8月14日期间)
男:年龄在50周岁至59周岁(出生日期在1965年8月14日至1974年8月14日期间)
5.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岗位三:保洁员2人
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限女性;
4.年龄在40周岁至49周岁(出生日期在1975年8月14日至1984年8月14日期间)。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一楼西厅(长虹路中段)
(三)报名方式: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到本人常住地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不少于三次就业援助记录,且相关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四)招聘方式:协管员以上机测试加面试的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保洁以面试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
2.在村级两委、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领取劳动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的;
3.已注册营业执照或在企业担任股东领取相关经营性收入的;
4.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或期满的就业困难人员;
5.已领取退休金待遇或正在领取失业金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7.曾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过,因本人原因辞职的;
8.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订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享受政策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2-6205468
0372-6208915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