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官网通报:2013年5月3日,宋皋向市纪委报告准备给儿子举办婚宴,市纪委对其进行了廉洁提醒,明确要求不得大操大办,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6月1日,宋皋在市区某酒店为其子举行婚礼,宴请宾客54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30人所送礼金2.12万元。6月7日,自贡市纪委给予宋皋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11月11日,自贡市纪委教育研究室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事是由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直接负责处理的,宋皋的行为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
另据自贡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自贡市纪委下设3个监察室,分别负责不同领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宴请属于‘四风’问题管理。相关条例、法规的制定推动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
此外,自贡市纪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自贡市纪委的干部管理工作始终紧随中央的要求。“具体操作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列出的8个方面‘52个不准’行为来判断。此外,以此为指导出台过相关法规。”
该工作人员表示,宋皋在宴请前曾向市纪委申报。“此举的依据是党内监督条例。按照该条例,领导干部在遇到婚丧嫁娶类宴请前,均有义务向当地纪委或其所在单位的党委纪检组报告。纪委需要知晓和提醒的内容包括宴请人员身份、宴请规模、档次等。这样做是为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干部要有警惕心,不要大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