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9日后至2002年1月9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报考人员须是退役士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合同期内在岗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不满一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在孟津县内劳务派遣或公益性岗位招聘中被公示拟聘至今不满6个月的人员(以此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孟津县和顺劳务派遣公司(孟津县会盟大道与英才路交叉口北30米)。
3、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本次报考人员只进行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时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三)公示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5天。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优先录用。
2、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及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3、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业体检机构按照标准执行。
(四)聘用和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留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按相关规定执行。
2、工资待遇(含社会保险费等个人部分):试用期内本科学历每月1889元,大专学历每月1722元,高中学历每月1700元。试用期满后,本科学历每月2285元,大专学历每月2025元,高中学历每月1991元。
三、其他
1、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机构职能--人社局--通知公告栏”(http://www.mengjin.gov.cn)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379-67925891
孟津县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