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宁陵县域外公办学校任课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1.本人或配偶具有宁陵县户籍;
2.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宁陵县户籍;
3.配偶为宁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宁陵县域外,经过统一分配或公开招聘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省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申报高中阶段教师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学阶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阶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6.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人事档案有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20名。高中阶段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五、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宁陵县政府网(https://www.ningling.gov.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宁陵县教体局二楼人事股报送申请材料,办公电话:0370-7839639。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具有宁陵县户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工作证明》及近3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和无违纪证明(需加盖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
2.配偶具有宁陵县户籍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结婚证、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工作证明》及近3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和无违纪证明(需加盖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犯罪证明,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配偶为宁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需同时提供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及无违法违纪证明,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
3.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宁陵县户籍的,需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工作证明》及近3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和无违纪证明(需加盖单位及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提供配偶父母身份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证明,法院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填写《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申请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报名注意事项
对于未报满的岗位,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将核减数额调整至其他岗位。
(六)组织试讲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按招聘专业及年级分别采用宁陵县现行中小学教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聘请第三方专家评委,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按所报学科岗位数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动人员。如某学科只有一名教师参加试讲,成绩应不低于75分。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河南最美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或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优先选调,不参加试讲,直接录用。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者,按照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及入编手续,县教体局根据调动对象户籍地及学校缺编等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凡经此次“归雁计划”招聘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再次调动。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参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此公告由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中每个环节实行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宁陵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
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